(原文在
2012年6月1日发布此消息)
从6月1日起,嘉兴市民就可以在家门口买到本地自产自销的瓜果了。昨天,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本地农户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将于下月开市,从6月1日起到9月20日,市民可以就近在自产自销点和市区各大菜场内的自产自销引摊入市点上,购买到新鲜便宜的时令瓜果。据悉,在市区范围内,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设置点共有24个,引摊入市点22个。 46个瓜果自产自销点划定 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果难的问题,嘉兴市推出的“农户自产自销瓜果摊点”已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受到了市民及瓜农的好评。 根据《2012年本地农户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规划占道设置与引摊入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市区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设置点24个。其中,南湖区9个,秀洲区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10个。记者发现,今年设置的24个自产自销点很多离社区比较近,有几个点更是在社区大门口,既方便了瓜农、果农销售自产瓜果,同时也方便市民购买这些本地季节性瓜果。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本地季节性瓜果可进入的农贸市场为22个,主要分布在南湖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农户摆摊需取得“身份证” 据悉,设摊农户须持当地村委会证明,到摊点所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办理临时摊位证,自带保洁工具和遮阳伞,设置时间为6月1日至9月20日,经营时间为每天6时至21时30分。 市城管部门对每个定点摊位的设置情况还作了具体的规定,市区24个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设置点,必须摆放由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牌,便于农户设摊及日常管理。经营点产生的垃圾要随时收集,日产日清,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违反规定、经教育无效的摊主,依法取消其设摊资格。 另外,销售的瓜果必须是本地农户自产的,要求规范摆放,摊点设置在人行道侧石后2米(特殊路段可放宽到侧石后1米),不得占用盲道,距道路交叉口20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同时,销售瓜果的农户不得经营外地瓜果,不得贩卖和摆放其他货物,不得搭床住宿,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占用城市绿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