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2012年4月11日发布此消息)
近期,许昌市种子管理站创新种子市场监管方式,在监管细节处动真格,采取两项“特别规定”、突出监管重点、监管关口前移、下沉管理重心、强化配合联动等有力举措,净化种子市场。 特别规定一:今后企业印制各类种子包装袋、标签,必须到种子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规范种子商品包装。 特别规定二:对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企业,按《种子法》规定,给予上限处罚。在日常工作中,市种子管理站突出监管重点:在今年集中组织开展的冬季企业督察、春秋两季市场大检查、夏季基地巡查等专项行动中,在检测项目、检查对象、监管区域、作物种类上,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工作重点。 实行监管关口前移:前移企业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企业监管由经营环节移至生产环节,严把生产关;将质量监管由市场环节前移至加工、包装环节。 下沉管理重心:市、县两级种子管理部门建立新品种展示试验点,降低新品种种植风险;市场检查重点从大型农资市场延伸到乡镇代销点,拓展到村组,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同时,市种子管理部门将努力做到案件处理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实行种子质量可追溯制度,并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及时将重大案件移交司法部门。
文章来源:中国种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