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4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农业局印发《2013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方案》对福州市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的农户或农民组织实行补贴,根据水稻机插秧的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5元,对连片成规模30亩(含)以上的,每亩累加补贴5元。补贴资金采取“乡镇验收、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全年分早稻、中稻、晚稻三次进行统计。《方案》同时从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档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加大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方案》将进一步调动农户及农民组织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的积极性,为顺利完成全市机械化育插秧种植面积15万亩的年度目标打下基础。
文章来源:福建省福州市农业局农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