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
2012年4月27日发布此消息)
为切实加强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4月25日发布此消息)最近新投入使用的生产、销售、用药“三项记录”本记录落实情况,同时检查了渔用药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中存在“三项记录”记录不完整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养殖户就做好“三项记录”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了耐心解释,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检查中未发现违法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平阳县执法大队将重点开展水产品上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
文章来源: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