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卉报讯:为了加强种苗花卉产业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掌握生产者、经营者的产销信息,适时、准确地收集、发布种苗供求、管理信息,山东省将在全省林木种苗和花卉主产区、经营区建立信息采集点。 信息采集点要求是,在生产经营种子、苗木、花卉基地或场所相对集中且具有较大规模的区域内,选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一是生产、经营种子数量每年10万公斤以上的企业或个体;二是苗木、花卉集中连片露天种植500亩或设施种植50亩以上的村庄、企业或农合组织;三是经营苗木、花卉达到1000万元以上产值的市场。另外,对采集点的信息员也提出了具有林业种苗、花卉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以及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