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
2011年4月18日发布此消息)
中新网4月18日报道: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商务部网站获悉,4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6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英文名称:PotatoStarch)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其中,荷兰艾维贝公司和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的倾销幅度为12.6%,法国罗盖特公司和其他欧盟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6.7%。 自2011年4月1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将依据复审裁定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向海关缴纳反倾销税。 本次复审被调查产品马铃薯淀粉,又称马铃薯原淀粉、马铃薯精制淀粉、马铃薯生粉、土豆淀粉或洋芋淀粉等,在中国主要用于食品行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11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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