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
2012年4月17日发布此消息)
为严格执行禁渔制度,维护禁渔期渔业生产秩序,山东济宁市汶上县水利局于4月13日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大汶河、小汶河进行执法巡查和禁渔宣传工作。因大汶河汶上段与东平、肥城、宁阳等县接壤,地理位置特殊,情况较为复杂。执法人员克服困难,依法秉公办理,认真查处各种非法捕鱼行为,并在泗汶、戚姬、东曹、云尾、杨庄等沿河村庄张贴了禁渔通知,有效地保护了渔业资源,确保了禁渔期的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济宁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