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在
2012年4月17日发布此消息)
4月15日发布此消息)筑物、非公益性建(构)筑物、非法采砂、船舶停留、水面养殖、种植、非法排污、倾倒垃圾、广告设置等行为的整治工作,力争河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确保该整治河段防洪安全、水源安全、生态安全、环境优美,并为“绿满邕江”工程实施创造条件。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