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出台扶持政策助推冷水渔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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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冷水渔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重庆开县于前不久出台了《开县冷水鱼渔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开县冷水渔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强力推进冷水渔业发展,到2017年,将形成冷水商品鱼产量550吨,大鲵经济总产值15亿元的养殖规模。 大鲵经济总产值将达15亿元 冷水鱼是公认的优质名贵鱼类,包括大鲵、裂腹鱼、鲑鳟等。它们一般生长水温较低而干净的水域里,自然环境没有遭到破坏和污染,因此被认为是天然的绿色食品。 开县冷水资源丰富,特别是北部山区一带具有发展冷水渔业的良好条件。此次出台的《规划》和《办法》将重点发展经济价值高、产业链条长、市场竞争力强的冷水鱼种类,以此推动特色效益农业的快速发展。 按照《规划》的要求,我县将在温泉、谭家、大进等北部山区以及部分冷水资源丰富的乡镇发展大鲵和以裂腹鱼、鲟、畦鳟等为主的冷水鱼类。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到2017年,我县将形成大鲵繁殖能力达到20万尾,养殖规模达到60万尾,年产商品鲵400吨,经济总产值15亿元以上,裂腹鱼年繁殖能力达到150万尾,商品鱼年产量达到150吨的冷水鱼产业规模。 冷水渔业扶持政策助推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经批准并按照要求进行建设的业主在规划区内从事冷水渔业,将在苗种、基地建设、税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扶持。 据了解,我县将在温泉镇、谭家镇、大进镇建立3个大鲵繁殖基地,对引进亲本给予1500元/尾至2000元/尾的一次性补助。对养殖大鲵200尾(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00尾)以上且苗种规格15公分以上的商品鲵业主给予购种补助100元/尾。 同时,为鼓励业主积极探索各种养殖模式,推进自身发展和产业能力的增强,对业主新建适宜大鲵繁育的基础设施给予扶持。2013年底前,新建大鲵繁殖基地(养殖池)4000平方米的,一次给予补贴每平方米400元。对新建商品鲵养殖池30平方米(与美丽乡村相结合的15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每平方米200元的设施补助。 此外,《办法》还对裂腹鱼(含鲟、畦鳟等)明确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对新建裂腹鱼繁殖基地1个(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上),包干补助100万元。对业主新建池塘养殖10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亩;新建标准化流水养殖池补助每平方米100元;支持业主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生态养殖,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工程基本建设投资额的30%。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冷水渔业的发展,我县还将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规划区内从事冷水渔业养殖和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向农户收购并深加工和销售,计征产品增值税的税率不超过13%;销售自产的及经初级加工后仍属农产品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费;对企业的生产用电,要优先安排、给予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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