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畜牧兽医部门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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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芝罘区农发局畜牧兽医部门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打击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行为,消除使用违禁药物问题,确保全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该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奶牛养殖用药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行为的通知》、《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金刚烷胺等违禁药物的紧急通知》和《规范奶牛养殖用药行为,保证鲜奶质量安全告知书》,发放到畜禽养殖场(户),强调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的重要意义,明确养殖者购买兽药的渠道,介绍合格兽药的标签内容和假劣兽药的识别办法。要求养殖者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立健全监管联系卡、兽药饲料购入和使用记录、畜禽养殖档案、监管档案,全部签订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用料承诺书,并发放安全用药用料告知书。指导其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兽药使用记录,完善兽药使用档案。 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区仅有的2家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和飞行检查,监督检查兽用抗菌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兽药GMP情况,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组方、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成分、生产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无证生产的“黑窝点”,实现合格兽用抗菌药物出厂。 在全区兽药经营和使用企业中,开展畜禽养殖安全用药集中整治月行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0个,没收劣质兽药320支。对无兽药GSP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者,进行彻底清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违禁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依法查处饲料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此外,加强对磺胺类、氯霉素、四环素类、硝基呋喃类、β-内酰胺类、喹乙醇、替米考星等药物在畜产品中的残留监测,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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