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三名非法毒鱼人员被治安拘留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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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养殖网 【农业】    2012年6月21日至7月11日,攸县柏市镇塔院村钟家组旷某、陈某、钟某等6人用农药甲氰菊先后三次在柏市镇内流河(攸河支流)实施非法毒鱼,造成河段内鱼类大面积死亡2500多公斤,直接造成经济损失3万余元。7月11日,柏市镇政府紧急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会议决定由镇派出所负责查清此案,镇畜牧水产推广站协助调查,坚决予以重点查处。    旷某等6人的毒鱼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现已对为首的旷某、陈某、钟某3人处以7天拘留,并已送往攸县拘留所。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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