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实行种植户雇责险 开创浙江省先河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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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网 【导语·中国蔬菜网】今后,浙江宁波鄞州区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人身伤害可获保险理赔。这一做法开创了浙江省先河。 7月11日,人保财险宁波市鄞州支公司与鄞州区农林局签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作物种植户雇主责任保险协议》。“今后,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人身伤害可获保险理赔。这一做法开创了浙江省先河。”人保财险工作人员表示。 农作物种植户雇主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农户或村经济合作社所雇用的从事田间生产劳动或与作物种植有关工作的务农人员。被保险人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死亡或伤残的,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医疗费每人赔偿限额为2万元。另外,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以上的,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赔偿。 目前,宁波市鄞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的粮油蔬菜的种植面积为30万亩,上述新增的涉农险保险7月15日生效(为期一年)后,按每亩2元计算,实现保险费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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