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东:水库屡被放水 满池鱼儿全死光

发布日期:2012-0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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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6月4日上午,站在干涸的宁岗水库里,水产养殖户余志敏捂着鼻子抵挡恶臭,600亩水面只剩下面前的一洼浅水,她养殖的十余万尾鱼全部死在那里。去年7月,余志敏从当地人手中转包下水库搞养殖,不想10月水库就因修坝要放水。她去找村支书,被告知只放20公分的水,可后来2米多深的水只剩下不到半米。5月17日,仅三天时间,水库突然被抽干,5月30日,养了快一年的鱼全部死光。 事件浅洼内死了十万尾鱼 6月4日11时许,水产养殖户余志敏站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八斗宁岗水库里,600亩水面只剩下面前的一洼浅水,十余万尾鱼全部死在那里。远远望去,水洼边漂着一层银白色,走近些就能看到,那些全是死鱼。恶臭扑面而来,那一洼水也已变成了黑褐色,“这水有毒,人一下去,身上就会肿起来。”余志敏说。 余志敏说,去年7月份,她这个“外来户”经朋友介绍,从当地一个叫宁传仓的人手里转包下宁岗水库搞养殖。在此之前,宁传仓与宁岗村委会签订承包养殖合同已有3年。 “他承包了10年,我们转包的,就还能包7年。”2011年7月8日,转包合同签下后,当月余志敏就放了几十万尾鱼苗。 鱼苗刚放进水库两个多月,2011年10月份,余志敏突然得知水库要修水坝,而修水坝就要放水库里的水。 45000元的转包费和4万多元买鱼苗的资金才刚刚投入,余志敏赶紧去找宁岗村的村支书宁正付。“他那时告诉我只会放20公分的水,水库有2米多深,我想放这些水并不影响养殖。”但后来,由于修水坝的需要,水库里的水被一放再放,2012年的春节前,水位只有不到半米深了。 “在这么浅的水里,鱼虽然不长了,但起码不会死。”余志敏只得期盼年后雨水能多一点,岂料今年又碰到了干旱。 5月17日,余志敏突然接到看水库的丈夫打来的电话,说马上插秧了,周围群众正在抽水。当她赶到时,事态已经不能控制。仅三天时间,水库的水被抽干,只有水坝边一个深沟里剩了点水,十几万尾鱼在浅水里扑腾。 质疑有风险为何不提早告知? 由于鱼儿还没有完全长大,想便宜卖也没人肯买,余志敏只能眼睁睁看着鱼死光。 5月28日,鱼开始大范围死亡,到5月30日,鱼全部死光,余志敏说按一条鱼两块钱算,她的损失也有20万。 “修水坝放水是应该的,群众插秧抽水也正常,但在此之前,起码应该告诉我们一声。”余志敏说,这些事情村里面早就知道的,那作为发包方,村委会应该让养殖户有个准备,让他们也能将损失减至最小,“这个水库没水,附近其他水库有水,群众要抽水插秧,提前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抽点水过来,多少也能保住一些鱼。” 6月4日下午,记者从肥东县水务局了解到,早在2010年3月,宁岗水库的坝就被鉴定为三类坝,属于危坝。要对水坝进行除险加固的工程,也是早就定下来的。这个情况,水务局早已通报给了乡镇。而八斗镇农业办公室的朱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他刚刚接管这个工作,不太了解情况,但按照正常工作程序,修水坝的事,应该会向村里通报的。 “这(修水坝)在我们这里是都知道的。”宁正付说,因为村委会是跟宁传仓签的承包合同,遇到水库的事,要告知也是告知宁传仓。 而宁传仓在接受采访时称,对于宁岗水库要修水坝的事,他并不知情,而此后不管是修水坝放水还是抽水插秧,他人在外地,也根本不知情。 律师村委会应担责 4日,记者采访了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陈军介绍,村委会在知道水库养殖有转包事实的情况下,应主动通知第二承包人放水一事。第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获利,村委会在明知放水会影响养殖的前提下,仍未经通知放水或允许别人放水,使第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目的达不到,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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