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借养鱼护鱼为由敲诈船家被处拘役

发布日期:2012-05-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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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直通车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以养鱼护鱼为由,家住安徽省怀远县城关的渔民路家山把在河边停泊经营电焊维修生意的船只周围布满树枝、插上彩旗,阻止前来维修的船只靠近,以此敲诈维修经营船家3500元。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路家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2009年10月份,被告人路家山以养护鱼为由,带人在李桂勇、马长虎、张继云三家停泊在怀远县涡河一桥附近水域经营电焊维修生意的船只周围布满树枝、插上彩旗,并阻止前来维修的船只靠近,致使李桂勇三户无法正常经营。被告人路家山以此敲诈李桂勇2000元、马长虎1000元、张继云500元,合计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路家山已将赃款退还三被害人。 2010年10月1日,被告人路家山再次在李桂勇、马长虎家船只周围布满树枝、插上彩旗,并阻止前来维修的船只靠近。李桂勇、马长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家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路家山自愿认罪,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本案,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其行为亦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此,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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