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价翻番面面观 江门蔬菜价格之高令人咋舌按每公斤计

发布日期:2012-05-12 浏览次数:
94
农联网 李超奇 近个把月来,江门蔬菜价格之高令人咋舌按每公斤计,丝瓜10元以上,菜心8元以上,连一向最低价的通心菜也要7元以上短期内不少蔬菜价格翻番,有人感叹活了大半辈子还没见过这么高的菜价这一轮菜价暴涨,直接的原因大概是春淡季节还没过去,又遇上长时间的连场大暴雨;而从本质上看,这或许是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抛弃农业、狂热追求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包括蔬菜在内的农产品价格涨幅很大,30多年来江门的粮食、肉类、禽蛋和蔬菜等价格分别上涨几倍到十几倍甚至更高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既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和生产积极性,又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利益攸关农产品价格暴涨必然明显影响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所以政府不敢掉以轻心现在的问题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绝大多数流向中间流通环节,生产者受益不多甚至基本没有得益一方面城镇居民抱怨菜价过高,另一方面生产者哀叹菜贱伤农,这就是当前的突出矛盾 从解放初期延续至今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对农业和农民是极不公平的,但各级政府却一直把农产品作为价格管理的重点,说到保持物价稳定,首先就是控制农产品价格这对一些地方红头文件强调农业极端重要、领导高喊重视农业,无疑是辛辣的讽刺如果不能通过价格杠杆以及其他措施有效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农业收益仍然过低甚至无利可图,怎能调动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业又如何发展? 近几年农民收入快速增加,主要是来自农民转业即务工收入显著增加2011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农林牧渔业经营收入3499元,仅占家庭现金收入的25.2%,增速只有3%,远比不上工资性收入增长12.9%,而农业经营收入在农民全部收入中的比重是不断下降的以广东为例,在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从1995年的26.4%,提高到2000年的37.3%、2010年的60.8%,但相同年份家庭农林牧渔业经营纯收入的比重,却从46.5%下降到37.9%和21.6% 农业经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原因虽然很多,但农产品价格长期严重偏离价值,肯定是重要影响因素要解决经营农业不赚钱、不能脱贫致富的问题,必须下决心运用价格杠杆,让农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并使涨价收益基本上流向生产者只有使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收入接近外出打工者,才有人愿意在农村种田,这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远之道 至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可以通过价格补贴的方式来消除就江门来说,如果各级政府每年向近3万户低保家庭、7万多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一定数额的价格补贴,就有可能换取全市农业的振兴和160多万农村人口增收,这是非常值得一试的 (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每日价格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