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供求信息
中国代购代销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价格 » 鲜活水产 » 正文

陕西省法制办组织讨论修改《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129

&nbsp4月17~18日,省政府法制办主持,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修订会。会议邀请了法律和水产种苗方面的专家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政法处、省渔业局、省船检局、省水产总站的有关领导参加修订。会议根据征求到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书面修改意见及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征求到的意见,通过查找专业资料及法律依据,从法律和水产专业的角度,逐字逐句对《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每个条款进行推敲审定。会议形成了《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1年4月30日起颁布施行(陕西省人民政府第68号令),该《办法》对渔业种质资源保护、水产种苗生产、进出境管理、苗种检验检疫等进行了详细具体规定,使全省水产种苗生产有法可依,为水产种苗生产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有力促进了陕西渔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由于历经11年施行,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修改完善。2012年7月13日,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联合举行了《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启动仪式,成立了立法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对立法后评估工作按修法程序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2012年7月14日~9月18日省水利厅有关部门组织在全省10市范围内进行了行业问卷调查,收集整理出很多合理化建议,形成了《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这次修订会议是省政府法制办在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修改意见后,召开的送审稿修订会。本次修改后,法制办将再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每日价格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每日价格
推荐每日价格
点击排行
 
农产品信息网 农产品交易网 农产品价格 农产品供求信息  (dgdx.com)  最专业的农产品价格、交易、供求、现货、市场价格信息平台 — — 中国农产品代购代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