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志强 通讯员 纪明阳)4月11日上午,李某到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缴纳了1000元罚款。10日上午,他与朋友在荣成市港西镇龙家河里非法电鱼,被当地渔政部门执法人员抓了现行。    10日上午10时许,荣成市渔政部门接群众举报称,在该市港西镇龙家河有人非法电鱼。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港西边防派出所民警前往调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两名男子用电捕鱼工具作业,旁边水桶里有3条食指大小的小鱼,执法人员当场将电瓶、电线、网兜、竹竿等电鱼工具没收,并依法对李某等人罚款1000元。    经了解,非法电鱼的李某是外地人,在港西镇做小生意。当天因觉得好玩便约朋友到河里电鱼,结果刚电了3条小鱼就被执法人员查获。11日上午,李某来到渔政部门接受了处理。    相关链接:下河电鱼危害多    我国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的,相关部门除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还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电鱼时由于瞬间电流电压较高,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鱼类受电击后,即使能侥幸逃脱,其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进而丧失繁殖能力。与此同时,电流还会对水中的鱼卵带来毁灭性毁坏。这种捕捞方式还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浮游生物、微生物数量增多,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另外,如果操作不当,人接触了水面,也会给电鱼者本人带来致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