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一个昼夜连续奋战,成功将涉嫌合同诈骗88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归案。    3月15日16时许,广州市人邵某、许某来到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二人于2012年11月,在广州市黄浦区太古仓水产品市场发现,从延吉市发货至广州市的朝鲜进口鱿鱼质量好、价格低,有很好的市场前景,遂产生了从延吉市购货的想法。二人通过互联网查询到延吉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此项生意,且查询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某的联系方式。二人与崔某通话后,于2012年12月5日来延吉就合作事项进行洽谈。经过三天的考察,双方达成了合作的口头协议,即由崔某供应70吨鱿鱼,价格为88万元。2012年12月8日,二人回到广州,筹集了进货资金后联系崔某,崔某编造了货物已经装车并出发的谎言,诱骗二人于2012年12月13日、12月14日将88万元汇给崔某,崔某收到汇款后,编造种种谎言拒不交付货物,直至2013年1月15日,二人与崔某失去联系。被骗后,二人去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因案件管辖原因未被受理。二人春节后来到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大队长王东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安排精干警力对报案人进行询问,要求对崔某外围迅速展开调查。3月15日晚,经侦大队办案人员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联合辖区派出所对崔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仔细调查。3月16日清晨,办案人员开始对崔某的住处进行蹲守,直至下午16时许,将驾车回家的崔某抓获。经审讯,崔某对其诈骗邵某、许某88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崔某本人还供述了变造国家公文等其他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