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海行为,摸清企业用海现状,山东东营市垦利县近日对辖区用海企业做了全面调查。     据调查,垦利县用海企业原有垦利县水产供销公司和东营市海腾远洋捕捞有限公司两家,涉及用海面积约800公顷。在2011年,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已根据实际情况,把东营市海腾远洋捕捞有限公司在垦利县辖区内的用海项目变更为个人用海。     目前,垦利县多项措施规范企业用海,为本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一是严格企业用海审批程序。二是做好海籍调查,彻底摸清企业性质和企业经营状况。三是结合拟用海公示制度做好企业用海的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