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李海建 于长云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74户农民终于领到了该县孙庄法律服务所代发的101747元生猪款。至此,历时14年之久的欠款纠纷画上了句号。 ?? 1999年,海安县海安镇村民张某收购生猪,有74户农民陆续将价值101747元的生猪卖给了张某,当时张某承诺待生猪销售后即付款,每个农户都领到了一张白条。在这期间,张某将收购的生猪卖给了该县肉联厂。74户农民多次催要欠款均无果。 ?? 后张某因经营亏损,外出逃债,并从1999年起委托孙庄法律服务所为其向该县肉联厂追要生猪销售款4万元,经过孙庄法律服务所的努力,于2000年追回4万元欠款。 ?? 孙庄法律服务所了解到张某尚欠74户农民生猪款,就替张某保存着追回的欠款,同时在张某与农户之间斡旋,一方面积极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劝张某筹措资金,归还农户生猪款,另一方面收集相关证据,将74户农民的白条整理归档,随时准备代理农户起诉。 ?? 经过孙庄法律服务所的耐心劝说,最终张某被感化,将6万余元打到孙庄法律服务所账户中,并委托孙庄法律服务所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收到款项后,孙庄法律服务所立即组织集中发放,挽回了农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