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三春 通讯员 祝嘉彤、程慧朋)3月26日,武汉市渔政管理部门发布公告,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江、汉江武汉段,将实施三个月的禁渔期。这是长江流域第12年实行禁渔制度。武汉市具体禁渔地段为长江汉南区新河口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及通江支流、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 据介绍,长江是淡水鱼类天然的苗种基地,每年春季为淡水鱼类的繁殖高峰期。禁渔期内,将禁止江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国家级水产原种场若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种苗及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应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目前,武汉市有捕鱼船(含通江支流)只约400多条,渔民1000多人,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对捕捞作业渔民、渔船给予生活补贴和燃油补贴,每条渔船的总补贴资金约1万元。 为防止非法捕捞和销售江鱼,武汉市区渔政管理部门将每天在江面巡逻、陆上暗访,取缔迷魂阵、深水张网、布围子等有害渔具,查处电、炸、毒鱼的违法行为;加强水面、市场、码头鲜鱼销售点和餐饮酒店的明查暗访,确保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武汉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举报电话:82285692、82285695、82243166(白天),15387102477(夜间和节假日),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武汉市农业局同时水产部门表示,武汉市的水产品供应主要来自湖泊和精养鱼池,江鱼所占比例极低,长江禁渔不会影响全市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