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淄博市财政、水利部门联合印发了《淄博市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扶持市内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单位。 按照该《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认定的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基地,由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授予“淄博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公示牌,并奖补资金5万元。我市每年将有5-10家水产养殖单位直接受益。该《办法》也填补了省内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奖励政策的空白,成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