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2月1日到5月31日,是锦江河的禁渔期,也是主要经济鱼类(鲤、草、鲢等)的繁殖期。近日来,碧江区渔政管理站对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采取巡防、蹲点、电话举报、市场清查监管机制,加大对非法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有效保护锦江河鱼类的种群和数量,确保今年禁渔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渔政人员正在向渔民讲解禁渔法规截止3月22日,共张贴禁渔公告40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出动执法车、执法快艇50余次;教育捕捞人员30余人;撤销和收缴跳网、地笼、排钩等捕捞工具80余张。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天然水域是禁渔区,而在我市,除了人工养殖鱼的水库、水塘外,其余水塘、河道都属于天然水域范畴。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罗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