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现水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控。近日,山东淄博市水产管理处与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签订了2013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地方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行模式,增强基层监管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进行治理整顿。    四是扎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完成农业部、省厅、市局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例行监测计划,深入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五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加强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强化品牌培育、产品认证和政策支持,加强“三品一标”认证,认证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县同比提升10%以上。    七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逐步实现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