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毒相当于氰化钠的1250倍 山东勒令禁售

发布日期:2013-02-11 浏览次数:
47
【农业】 面临马上到来的春节,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3年第1号警示信息,严禁餐饮单位经营河豚鱼,以防中毒。 据信息了解,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且毒性稳定,经100℃8小时炒煮以及盐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 食用河豚鱼后,中毒症状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三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为了预防河豚中毒现象,济南市食药监局再次下发通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验货与台账登记制度,切勿违法经营河豚鱼,发现河豚鱼应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否则,监管部门会依法从严查处。<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每日价格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