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今春禁渔89天 市民举报有奖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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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春天来了,鱼儿进入产卵索饵高峰期,为了保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2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我市实行春季禁渔。  禁渔期间,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任何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餐馆、农贸市场经销天然水域水产品。  各地渔政部门将对本辖区内重要的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进行重点保护,并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禁渔管理联动机制,加大对天然水面、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和生产销售渔具的企业、商店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人工养殖的鱼类品种的销售,采取凭证(渔政部门出具)准入制。  2月4日,市水产局牵头组织通川区水产渔政局、达县水产站渔政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通川区南门码头、滩头街集贸市场、达县河市码头等几个渔船集中码头和集贸市场,进行了春季禁渔宣传和执法检查,教育规劝虚假销售野生鱼业主3人次。执法人员还现场解答了市民反映强烈的销售虚假野生鱼等相关问题。  据悉,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我市不但要严厉查处,还将奖励市民举报,举报电话:达州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2140783、15196874928。各地渔政部门还将利用春季禁渔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  (吴辉 本报记者 杜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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