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盐津县开始实施春季禁渔工作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
31
【农业】自2月1日起,盐津县春季禁渔工作开始实施。在2月1日至4月30日的春季禁渔期间,盐津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县内各类水产品市场、餐馆、宾馆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天然野生鱼类,要拆除有河鱼销售内容的招牌;凡进入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必须提供进货证明,并附有水生动物检疫证明。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每日价格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