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营陆良华侨农场(所属水产养殖场)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

发布日期:2013-0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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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名单的通知》(农办渔〔2012〕154号文件,国营陆良华侨农场通过省、市专家亲临现场考核评估,经农业部审核,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称号,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陆良县农业局作为陆良县渔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国营陆良华侨农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和支持该示范场做好养殖设施升级、示范园区建设、质量安全监控、水产技术服务、健康养殖推广等重要工作,树立陆良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典型,不断扩大辐射带动作用,为加快陆良县渔业现代化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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