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水产局与各县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3-02-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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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从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相关规定,聊城市水产局与各县(市、区)水产品签订了2013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市、县两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与承诺。年终由聊城市水产局组织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因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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