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成功放生中华鲟

发布日期:2013-0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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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1月21日,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将一条被渔民误捕的中华鲟成功放生。当天上午9点许,三门县六敖镇门头村的刘某夫妇在狗头山海域捕鱼时意外捕获了一条尖嘴、长条形的“怪鱼”。凭多年的捕鱼经验,刘师傅感觉此鱼不同寻常,及时与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取得了联系。经过工作人员鉴定,此“怪鱼”确认为中华鲟,经测量,该鱼长137厘米、重达35.6斤。期间,刘师傅担心该鱼会因为缺氧而死亡,立刻和渔民一起将其转移到六敖的赤头码头,并放到通有氧气的养殖池内精心保护。当日下午5点30分,执法人员和刘某夫妇在青门港将中华鲟放生。中华鲟被称为水生物中的活化石,属国家一级水生保护动物。  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 李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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