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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金乡县有效遏制捕捞红虫行为
日期:2013-04-07 00:00  点击:99

&nbsp&nbsp&nbsp&nbsp近日,在东鱼河金乡县司马段有来自天津、河北的十余艘无证船只捕捞红虫,当地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金乡水产高度重视,接到举报,迅速到达现场,采用政策宣传、教育等形式劝阻他们即刻停止捕捞,当场离开。&nbsp&nbsp&nbsp&nbsp&nbsp红虫属摇蚊幼虫,是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资源。它可以消耗污水中的部分污染物,降解水中的氨、氮等营养成分,对于改善和净化水质具有一定作用,过度捕捞会对水质和生态造成一定影响。《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第三条:县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渔业资源保护工作。2013年金乡县禁渔期为3月15日至6月25日,期间管辖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为确保效果,县水产中心多次巡河执法,目前红虫捕捞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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