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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委员:洪泽湖禁渔期渔民温饱成问题
日期:2013-01-22 19:06  点击:69
【农业】&nbsp&nbsp&nbsp&nbsp(马焘焘)近年来,为保持洪泽湖水产种类多样化,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江苏省海洋渔业局规定每年从3月1日至6月1日为洪泽湖封湖禁渔期,利于江苏省渔业的长远发展。然而,在这三个月中,渔民完全没有收入,也没有低保。对此,江苏省政协委员高岱明认为,应关注专业渔民在封湖禁渔期间的生活困难,解决他们基本的生存问题。  &nbsp  &nbsp禁渔是好事  &nbsp  但渔民面临长达三个月的温饱问题  &nbsp  高岱明告诉记者,封湖禁渔制度对保证鱼休、鱼繁,促进生态平衡、保护渔业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洪泽湖渔民尤其是专业捕捞渔民,岸无寸土,依船而居,以渔为生,靠湖活口,在封湖禁渔期漫长的三个月里,他们只能吃喝在船上,无任何生活来源,许多渔民只能靠贷款维持生计。  &nbsp  &nbsp“他们没有别的生活技能,我曾经喊他们帮我在农业基地里种菜,但是他们不会。”高岱明介绍,长期的水面生活,使渔民丧失了很多技能,“他们很淳朴,大部分人一辈子打渔,不会种菜种地,也不愿意和陆地上的人交流太多。”  &nbsp  &nbsp渔民生存状况是盲区  &nbsp  年收入比同地区农民低1500元  &nbsp  高岱明在提案中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专业渔民人均收入呈下滑趋势,多数陷入贫困。据调查,去年洪泽湖区专业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人均年纯收入为2870元。洪泽县西顺河镇洪祥村渔民唐文如说:“我们家里有4口人,就靠捕捞为生,每年捕鱼除去柴油等费用,纯收入在1.1万元左右,只能基本温饱。”另外,今年以来鱼价走低,物价走高,渔民实际收入下降近三成,同时,湖区渔民很难享受到社会公共资源,渔民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50%,渔民的养老保险基本为零,在禁渔期,不少渔民处于捕鱼无湖、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状态,没有以丰补欠的能力。  &nbsp  同时,由于洪泽湖的渔民无法直接把鱼卖到城市里,所以大部分的钱,都落入鱼贩的口袋。“渔民卖给鱼贩子30元/斤的大青虾,鱼贩子在城市里卖到120-160元/斤。”高岱明告诉记者,她想要为渔民争得一些基本的生存条件,同样是底层的劳动者,渔民的生存没人关注。  &nbsp  &nbsp符合低保条件  &nbsp  建议参照安徽、江西做法发放三个月的低保  &nbsp  对此,高岱明算了一笔账,由于长期以捕鱼为业、以船为家,加之无土地无其他生活手段,受教育水平也较低,不少渔民除了捕鱼,不知道干什么,禁渔期转移就业难度大。据统计,传统渔民当中,具备初中学历的占8%,小学学历的占65%,文盲占27%,封湖禁渔期,洪泽湖区的专业渔民中,外出务工的不足30%,无其他谋生手段年老体弱的约有50%。  &nbsp  根据补助资金测算:每本捕捞证以养活3人计,每月按照淮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0元/人计算,4500本捕捞证,三个月封湖禁渔期共需补贴资金约648万元。同时,高岱明还建议,加大对渔民就业创业的培训力度,加大对特种水产品和生态养殖模式的扶持力度,使养殖业向着生态、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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